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 張麗善爭取農業權入法

【記者陳仁煦雲林報導】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12日前進林內,與會民代及鄉親齊呼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對雲林不公平,要求縣府不要替政策空白支票背書,在中央還沒給予縣府八大訴求答覆釐清前,不可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縣長張麗善表示,雲縣府一定持續爭取農業權入法,保障農民權利。
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 張麗善爭取農業權入法

說明會由城鄉處處長林長造及地政處處長蘇瑞元說明國土計畫期程,與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後對農地使用、城鄉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報告雲縣府為了捍衛民眾權益、保障農地價值及雲林發展的相關作為:包括農業權入憲、「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取消檢舉制度、降低罰鍰上限、農業發展權轉移等8大訴求,要求中央具體回應,在取得中央的回應後才會續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至中央審查,以保障農民權益。
立委張嘉郡表示,國土計畫法推動至今仍無法給民眾說清楚講明白,尤其對農民權益的影響毫無交待,雲林縣農1用地劃設高達6萬多公頃,可能造成農地價值降低,更使地方發展受限。
張立委說,雲林縣政府提出的農業權,早經中央審議,縣府6月24日邀中央到雲林縣政府進行國土計畫法說明會中提出八大訴求,包括:農1農2的補貼差異、檢舉獎金額度等,中央至今未做出任何回應,中央對各分區權益與限制權責,包括農一、農二區別等等實質內容與影響說不清楚,甚至表示9月才有較明確的結論,卻要縣府6月底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等同要地方對農業不公平的「空白支票」背書,她跟鄉親站在一起,力挺縣府捍衛農民權利的決心,在中央為農民發聲。
張麗善表示,雲林縣是農業大縣,農業永續發展非常重要,國土計畫法中要求雲林縣負起國家糧食安全,既然國家要求雲林承擔國家糧食安全責任,犧牲農民權益,縣府就必須捍衛農業權,包括農民的權益、農民福利、農地價值與農作物價格都必須保障,因此縣府110年提出雲林縣國土計畫法將農業權納入,也是全國唯一將農業權納入縣市國土計畫書的縣市,保障農業發展,也要爭取農業「特別犧牲、特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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