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昌攝影器材行」收款後未出貨涉無預警歇業 且規避市府調查及檢查 北市商業處將依法開罰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17)日發布消費警訊指出,位於中正區「佑昌攝影器材行」遭民眾反映,現金匯款預購相機等攝影器材後,業者無預警失聯及惡性倒閉,經北市府要求說明,黃姓負責人卻持續神隱,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臺北市商業處將開罰新臺幣3萬元。

法務局指出,北市府統計至今日,已受理77件消費申訴案,經檢視申訴內容,消費者指控,業者以推出團購活動名義及低於市場價之相機預購方案等話術,收取消費者全額訂金後卻遲未出貨,黃姓負責人父子本月已關閉社群網站並無法聯繫,消費者驚覺遭詐。本案涉及刑事案件部分,北市警察局已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目前由檢察官指揮警察局及相關單位積極偵辦中。

法務局說明,本案於113年10月4日接獲民眾反映後,旋即橫向通報主管機關北市商業處,商業處當日立即依消保法暨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函請業者於113年10月8日至市府行政調查及說明,惟業者屆期未派員出席亦未提出說明,商業處於10月9日再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函請業者及黃姓負責人於10月14日前陳述意見,惟仍未於期限內提出陳述,罔顧消費者權益且規避市府調查。商業處將以業者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之調查,依消保法第57條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本案消費爭議部分,已難以透過訴訟外協調機制處理,民眾若以現金方式匯款購買者則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詳參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總覽/民事/支付命令,及便民服務/書狀範例/非訟/非訟支付命令),若有遭詐欺之相關事證,則可向警方提出告訴。

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法務局將提供消費諮詢,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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