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2男子撿漂流木 尺寸超過規定遭送辦

花蓮縣府公告開放民眾有條件撿拾漂流木,賴姓、林姓男子在和平溪河床載運木頭,遭警方查獲尺寸超過規定,依侵占罪嫌送辦。警方提醒,務必詳閱撿拾公告規定,避免觸法。

新城警分局和平派出所長王祝光今天指出,日前接獲轉報,秀林鄉和平村和仁地磅空地有民眾載運木頭,前往現場發現1輛廂型車及2名男子,車內散發濃濃木頭味。

賴姓男子向警方表示,看到新聞說可以撿拾漂流木,相約林男到和平溪橋南端下方河床撿拾。警方查看2塊漂流木,認為超出公告可撿拾大小及重量。

王祝光指出,經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派員認定,確認2塊木頭為台灣扁柏,大小分別為1.13立方公尺、1.52立方公尺,市價約新台幣2萬5000元,已超過可撿拾規定,依侵占罪移送花蓮地檢署。

新城警分局提醒,民眾需在開放時間在公告區域撿拾,漂流木不得裁切,條件為單支末徑小於20公分、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50公斤以下,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等規範,民眾務必握詳閱公告,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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