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安泰醫院火災 過失致死、偽造文書偵辦2人被告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去年火災違建現形,醫院安檢申報10年都委由同一家專業機構簽證為合格;屏檢偵辦中,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院方及安檢公司各1人列被告。

屏東地檢署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對於所有相關證據都進行調閱查實,有關違建、文書登載不實部分也均有掌握,目前朝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偵辦;偵結時間視專案小組偵查進度而定,一有結果會立即發布。

屏檢指出,現階段有2人列被告,當晚電力中心2名員工,其中1名逃生不及死亡,另1名員工動力中心管理人員鄭男現列為被告,檢方訊問諭令新台幣30萬元交保;安檢機構涉簽證不實部分,負責安泰醫院檢查人員郭男涉偽造文書罪嫌,檢方訊後諭令40萬元交保。

安泰醫院去年大火暴露違建問題,縣府調查指出,全院合法建築面積約2萬1830平方公尺,違建面積約1萬310平方公尺,總違建率約47.2%,全院範圍內幾近一半是未申請建照的違法建築物。

屏東縣政府日前表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醫院須每年辦理公安檢查簽證及申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依建築法委請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辦理檢查簽證後,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申報。

縣府表示,主管機關為縣府城鄉發展處,安泰醫院10年來都由同家簽證公司簽為合格,已針對簽證不實裁罰新台幣6萬元,並對於安泰未經核准變更擅自使用建築物裁罰30萬元;縣府10年來未接到任何安泰醫院違建檢舉,且制度設計上,安泰醫院都沒有被複、抽查到,難以發現違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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