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8/12起專案執法 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違規

為強化禮讓行人觀念,高市交通警察大隊自12日起至9月30日執行專案執法,針對相關項目加強執法;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也增設21處科技執法設備,年底預計再增設16處。

行政院去年通過「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同年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上限及因而致人死傷罰則,並於同年6月30日起正式實施,期望車輛駕駛人能將禮讓行人觀念內化為友善行人交通文化,提供行人更安全用路環境。

為持續強化禮讓行人路權觀念,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自8月12日起至9月30日執行「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道路障礙」及「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等項目加強執法。

此外,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違規部分,今年也增設21處「不停讓行人監測系統」科技執法設備,已於7月15日正式上線執法,並配合交通局路口改善計畫,預計於年底擴大增設16處路口科技執法。

交通警察大隊統計,高雄今年1至7月份全般行人交通事故總計發生154件,與112年下半年比較減少13件;行人24小時內死亡人數計12人,經深入分析,其中有7件事故行人是肇事主因,高達58%,肇事主因分別為「行人穿越道路不當」及「闖紅燈」等違規態樣。

另外,「車輛未禮讓行人」有2件,約占16.7%,顯示在持續執法與宣導強度下,「車輛未禮讓行人」違規態樣已逐漸減少。

交通大隊長黃元民呼籲,無論是交通執法專案或科技執法設備,都只是一種手段,用意是希望用路人能夠提升守法意識,培養正確路權觀念,進而達到降低事故、改善路口安全目的,讓行人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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