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漏林秉樞打疫苗資料案 陳菁徽等3人遭判刑

朱姓媒體人指林秉樞疑特權打疫苗,貼出施打紀錄。檢方查出,侯姓醫師翻拍,經現任立委陳菁徽外流給朱,起訴3人。一審今依個資法判陳菁徽、朱男各5月徒刑,醫師3月,可上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醫師侯君穎因林秉樞(前立委高嘉瑜前男友)遭新聞報導疑似透過某醫療集團協助,違反規定而得以提前施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便聯絡任職醫療集團的友人、現任立委陳菁徽窺探。

判決指出,侯君穎民國110年12月10日間透過醫院的醫療資訊系統等,查詢林秉樞疫苗施打紀錄的醫療個人特種資料,再以手機翻拍資訊螢幕畫面,檢視施打紀錄,發現確與醫療集團有關,在同天將翻拍照片上傳至她與

陳菁徽、1名女子的LINE對話群組。

判決指出,陳菁徽於群組取得照片後,竟傳送至她與新聞媒體工作者朱凱翔及其他人的LINE露營群組,並標註朱凱翔,授意其可透過截圖方式使用此照片或將照片提供給其他媒體記者使用。

判決指出,朱凱翔2天後,將照片上傳至其經營的「不演了新聞台」臉書粉絲專頁公開,使不特定的網路使用者可以閱覽知悉並取得林秉樞的醫療個人特種資料,損害林秉樞人格權、隱私權與個人資訊自決權。

陳菁徽主張,她是為了與朱凱翔等人討論公共議題,才將照片傳送到LINE群組,只是討論林秉樞不符合施打疫苗資格,因為與其服務的醫療集團很密切,她有要求朱凱翔不要將照片轉傳出去或對外爆料。

朱凱翔則說,收到照片當天沒發文,是隔幾天看到巿議員游淑慧討論林秉樞的疫苗內容與他得到資訊不合等,為取信大眾,才在臉書上傳照片,他是為了舉發特權,且並未獲得任何利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酌,侯君穎身為醫師,竟利用職務之便,擅自非法蒐集、利用林秉樞的醫療特種個人資料,陳菁徽、朱凱翔竟再將該特種個人資料公諸於眾,而造成侵權。

一審考量,侯君穎犯後於審理中坦承犯行,與林秉樞達成調解並履行完畢;陳菁徽、朱凱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與林秉樞達成調解並賠償其損害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侯君穎3月徒刑;陳菁徽、朱凱翔各5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侯君穎獲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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