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偵破28年前棄屍案 1嫌逾追訴期、3嫌已死亡

桃園市28年前發生一起布袋戲偶箱離奇棄屍案,近日因案件關係人良心不安、向警方告發後重啟調查。警方表示,主嫌因逾追訴權時效獲不起訴、逃過法律制裁,其餘3名共犯則已死亡。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今天向媒體表示,這起離奇棄屍案發生在民國85年4月下旬,在新北市樹林區開麵店的張姓女子,因被邱姓男子追求、不堪其擾,請當時年僅14歲、就讀國中的兒子幫忙,讓兒子棒球隊同學的簡姓父親出面勸阻。

警方調查,簡父因此與同樣在電視編劇工作的師兄弟廖姓男子約邱男到麵店談判,但談判不成、爆發衝突,簡、廖2人因此以鋁製球棒、徒手等方式毆打邱男,直至邱男奄奄一息、哀求送醫,但兩人仍無動於衷,並將邱男裝入布袋戲偶木箱。

警方調查,簡、廖2人沿樹林區往桃園市龜山區方向行駛,隨後在龜山區萬壽路樂善村附近某處坡坎,將裝有邱男的木箱從坡坎邊推落至草叢,最終導致邱男死亡;全案在85年6月1日下午1時20分許,因民眾發現木箱及裡頭的腐爛屍體才東窗事發。

警方表示,由於當年的DNA科學檢驗技術並不成熟,且邱男屍體腐化嚴重、查不到真實身分,因此並未破案,但在去年1月29日,有案件關係人因良心不安,向警方供述案情,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重啟調查。

警方表示,檢警專案小組經1年多的追查,循線追出4名犯嫌,包括簡姓父親、簡姓兒子、廖男及協助棄屍的康姓男子,除了現年63歲的簡姓父親,其他3人都已因病、車禍死亡。

警方調查,簡父仍在從事布袋戲工作,被逮時一度否認犯行,但在偵訊後坦承當年持球棒毆打邱男,警方依殺人罪嫌將簡父送辦,但因過了追訴權時效(適用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前的刑法規定20年),獲不起訴處分。

警方表示,不會讓「正義」因時效而消失,鍥而不捨偵查精神,是展現對生命價值尊重及對事實真相的追求,將繼續針對長期未破的重要案件展開深入調查,以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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