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菲籍男看護名義來台採檳榔 因辛苦向1955求救

嘉義市裴姓男子被控2年前以看護工名義仲介2名菲律賓男子來台,卻從事採收檳榔;2男因工作過於辛苦,撥打1955申訴專線求救,遭專勤隊查獲,嘉檢偵結,依違反就服法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58歲裴姓男子主要負責仲介外籍人士來台工作業務,民國111年間,獲悉嘉義縣呂男、魏女夫婦有雇用種植及採收檳榔需求,則以呂男假裝罹患失智症,需要他人照顧,讓高雄地區某醫院開立不實的失能診斷證明書。

另外,呂男也帶母親前往嘉義市某醫院看診,並取得失能診斷證明書,裴男再以看護呂男及呂男母親為由,向勞動部申請聘僱2名菲律賓男子,勞動部核准後,2名菲律賓男子分別於111年11月間入境台灣。

呂男、魏女夫婦則以每月新台幣2萬7000元代價,僱用2名菲律賓男子從事種植及採收檳榔工作,裴男除各獲得1800元服務費外,同時每個月還可以各取得1萬5000元的仲介費。

不過,這2名菲律賓男子在嘉義縣中埔鄉從事檳榔相關工作,僅工作1個月左右,2人認為過於辛苦,111年12月間,撥打1955勞工咨詢申訴專線求救,案經嘉義縣專勤隊循線查獲並移送法辦。

嘉檢表示,這2名菲律賓來台前,已知悉從事採收檳榔相關工作,且要扣除健保、仲介等費用,在台期間,並沒有被限制自由及使用手機,因此,裴男除了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起訴外,並無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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