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錢包失蹤員警借職務之便盜領9萬9000元 遭判2年緩刑5年

移工錢包失蹤員警借職務之便盜領9萬9000元 遭判2年緩刑5年
桃園警員利用職權盜領移工9萬,法庭判刑2年緩刑5年。(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桃園市26歲的林姓警員,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盜領移工的款項,於2023年8月林男在處理一宗菲律賓籍移工錢包遺失案時,竟在明知錢包屬於移工的情況下,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竊取移工的提款卡密碼,盜領9萬9000元,案件隨即被查獲,林男被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需向公庫支付15萬元賠償金及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根據桃園地檢署的調查,林男在2023年8月17日上午9時,於中壢警分局中壢派出所處理一宗涉及菲律賓籍移工的錢包遺失案件,當時,林男接獲移工報案,知道錢包屬於移工卻遲遲未將其歸還,還利用其職務上的權利,套取移工的提款卡密碼,並趁機在超商提款機提取9萬9000元,次日,移工發現帳戶存款被盜,隨即報警處理,最終揭發林男的盜竊行為。

法庭在審理此案時,認定林男的行為嚴重違背公職人員應有的廉潔與職業道德,且其行為已對公務機關的信譽造成損害,儘管林男在案件被揭發後坦承罪行,並與移工達成賠償和解,法院仍認為其行為需受到嚴懲。

最終,法院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年,並褫奪公權3年,但考量到林男認罪和悔過的情況,決定對其適用緩刑5年,林男需在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15萬元賠償金,同時完成240小時的義務勞務。

林男的行為令許多同事感到驚訝,表示林男在平時勤務中表現認真,且家庭經濟狀況良好,無法理解為何會做出此行為,中壢警分局表示,該局對林男的行為持有「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並在案件發生後,主動報請檢察官指揮,將案件依貪污治罪條例移送偵辦,調查結果顯示林男違法情節重大,最終依考績會決議予以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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