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致死】兒福女社工過失致死2罪起訴 幫保母掩飾惡刑犯13項疏失

【保母虐童致死】兒福女社工過失致死2罪起訴 幫保母掩飾惡刑犯13項疏失

劉姓保母姊妹涉嫌在去年虐死1歲男童「凱凱」,被查出不僅只餵凱凱餿水,更以暴打、拔指甲等方式凌虐,事情曝光後引起社會譁然。其中,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未落實訪視,甚至幫劉姓保母掩飾惡刑,共犯下13項疏失。此外,更與兒福總督導李女等人成立群組,共同隱匿證據、修改紀錄,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並要求從重量刑。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去年9月1日透過兒盟轉介收托凱凱,居托中心依規定於9月26日第一次訪視,10月6日通知劉姓保母回傳健康表。同年12月21日,劉的同住家人確診,居托中心訪視員考量會與諸多保母及幼童接觸,將原排定的訪視時間,延至12月下旬,凱凱卻在12月24日送醫不治死亡。

凱凱在醫院急救時,院方發現他全身多處新舊傷痕瘀青,額頭還有一處凹陷,牙齒斷了4顆,手指甲也被拔掉,院方立即通報兒虐案。保母辯稱,凱凱牙齒斷裂是因為磨牙,還說身上及頭部傷勢是因為走路不穩跌倒撞到,送醫則是噎奶嗆到窒息,陳尚潔也附和劉姓保母說法,稱訪視過程沒發現異狀。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尚潔除犯過失致死及3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也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社政機關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共13項疏失,其中,包括發現兒童及少年受虐等情形,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向主管機關通報。

根據起訴書指出,未滿6歲個案開案服務前6個月,每個月應訪視兒童或家庭至少2次,且不能事先通報托育人員等,但陳尚潔3次訪視都與劉姓保母先約定時間,但劉姓保母以停電、其他托育孩童身體不佳為由,藉故更改,或推遲訪視日期。

此外,劉彩萱早在9、10月就告知,凱凱會講髒話、磨牙、掉牙,還會自撞,希望把凱凱送給別人托育等異常,陳尚潔甚至9月25日、10月23日訪視時,發現凱凱額頭、右小腿瘀青及禿髮等異常情形,但保母稱是他自己撞的,而陳尚潔就片面聽信劉姓保母的說詞,也並未因此提高一個月的回訪次數。

陳尚潔將凱凱暴瘦、怕生、疑似禿髮的照片,傳給凱凱外婆後,還替保母找藉口,說劉姓保母用愛的方式照顧他,至於受傷,是因為跑步自撞,天氣變化導致食慾不佳,而且想睡覺才會看起來表情無辜。直到11月19日,陳尚潔得知凱凱1夜掉3顆牙,隔天她訪視後發現,凱凱大量掉牙齒,且已瘦的判若兩人,但仍聽信保母說詞是因為磨牙導致,然後仍沒通報主管機關。

最後,凱凱於12月24日深夜急救時,陳尚潔向醫護人員謊稱,男童的主要照顧者為外婆,並向外婆謊稱死因可能為溢奶所致。

檢察官認為,陳女於案發後,拒絕向凱凱前保母告知事實,且隔絕前保母及外婆的關懷,對被害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犯後態度惡劣、狡辯飾詞,毫無悔意,因此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另外,兒福聯盟要求陳尚潔說出「現在壓力大」、「一慌亂就會失言」、「不要老實回應」等說詞外,更以SKYPE「凱凱小天使」群組商討如何竄改證據,並成立「1224意外處理」群組,整理陳尚潔與保母等人對話紀錄,把先前陳尚潔沒有即時紀錄的訪視報告逐一增補、修改,並在有關凱凱傷勢的部分,全部都寫上「保母表示」,試圖推卸責任。(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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