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無人洩密? 在野黨:不相信

「從法務部、調查局到廉政署都說沒人洩密,怎麼可能?」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疑,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羈押禁見的京華城案中,出現了許多偵查資訊洩露的現象,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說,接觸案件人數多,但相信檢察官不會洩密。連民進黨立委沈發惠也不滿指出,特定媒體在京華城案後累積大量報導,「靠此案就夠了。」



都說沒有洩漏案件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3日就「如何破除偵查大公開,以兼顧犯罪偵查及人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鄭銘謙表示,會透過修訂《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研議修正《證人保護法》,將《刑法》第132條的洩密罪納入適用《證人保護法》之刑事案件範圍,還有督導內部進行教育訓練、建立「提供偵查中之影音資料檢核表」等方式,強化偵查不公開的落實。



鄭銘謙也表示,都有對內要求檢察官絕對不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廉政署長馮成也說,廉政署行政區域都不得讓媒體進入,嚴守偵查不公開;調查局副局長吳以公則表示,調查局有成立發言人、審核新聞稿,對外發布,也會確認媒體的單位、身分,不會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狀況。



消息怎麼出來的?

但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說,京華城案洩密量之大,已琳瑯滿目、可陳列為商品,上半年的2千多件列管案子加上過去的7千多件,已有9千多件洩密疑案;週刊報導「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橘子保護400萬元」、「沈慶京1500」都是在洩密,檢察官查得到就是犯罪問題,查不到只能說檢察官無能。



「你們的說法很難讓人相信!」羅智強直言,台灣社會普遍認為偵查資訊「滿天飛」,卻無法確定洩漏的根源。檢察官、廉政官及調查官雖然都聲稱遵守規範,但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卻屢屢受到侵害,導致人權受到威脅,無罪推定原則也被打破,令人堪憂。



特定媒體吃到飽

沈發惠也說,某週刊從8月30日、京華城案搜索民眾黨主席住家開始至今,「一家特定媒體就報導了80篇新聞,只要靠這個案子吃穿就夠了」。甚至10月8日當日,報導最高到8次,而且法務部累積9千多件偵查不公開投訴案件,已經檢討2千多件,最後只處分了一件,辦案率也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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