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調解成立比例7成6 副縣長陳見賢表揚績優調解人員

新竹縣113年調解績優人員表揚典禮暨調解業務研習會今(16)日在縣政府登場,副縣長陳見賢頒獎表揚112年度調解行政業務績效考評績優的10鄉鎮公所、7派出所(分駐所)、57位調解委員及13位警察同仁。陳副縣長表示, 112年度鄉鎮市全年調解比例達76.4%,他肯定調解委員用熱心、耐心及智慧、經驗來化解紛爭,讓鄉親避免冗長訴訟程序也減輕司法負擔,是社會和諧安定的重要力量。

縣府行政處指出,調解案件經法院核定後與判決有同一效力,去年度鄉鎮市全年調解件數2336件,成立件數1784件,成立比例達76.4%,其中調解案件最多的是竹北市郭巫秋雲委員(42件),轉介案件最多的是竹北分局警員王傳翔(99件)。為更精進調解委員的專業、提昇調解案件成立率,今天的調解業務研習會特別邀請新竹地方檢察署陳興男檢察官講授「調解程序常見案件之法律問題」,讓調解業務人員深入了解調解案件所涉法律爭議。

獲獎的竹北市調解委員陳碧芬表示,調解是誘導雙方放下心裡不舒服的過程,她個人最多的是車禍調解案件。竹北市新港里長戴章興笑稱,自己是「雞婆」、「正義感」的個性,調解工作雖然吃力不討好,但是看到紛爭圓滿解決,內心就會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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