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禁交流中國統戰部學校 國立暨大:依規定辦理

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將禁止國內大學與廣州暨南大學等3所隸屬於中國統戰部的學校合作或交流;曾和其中2校簽訂合作備忘錄的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回應,將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在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說,隸屬於中國統戰部的學校屬於特殊目的,將禁止國內大學與隸屬於中國統戰部的學校合作或交流,未來教育部也不會採認這些學校的學歷,目前已知有位於廣州的暨南大學、位於福建的華僑大學、北京華文學院等3校。

位於南投縣的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和位於中國廣州的暨南大學、華僑大學過去曾有交流。

暨南國際大學校長武東星接受媒體聯訪時提到,暨南國際大學與中國華僑大學、廣州暨南大學過去都有簽訂合作交流備忘錄,內容主要是學術交流、推動學生短期研修等,但目前並無學生前往廣州暨大研修,校內也沒有廣州暨大的學生。

武東星指出,校方會依照教育部的規定辦理,全面檢視這幾所學校的合作備忘錄內容,並將這些學校從海外交流的推薦學校目錄中撤下,相關處理後續將報教育部。

台灣大學校長陳文章表示,台灣的大學和中國的大學進行學術交流,應抱持著對等和開放的態度;但如果有國安方面或是政治上的考量,大學也應該要考慮到國家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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