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向WTO遞交漁業補貼協定 擴大國際組織合作
農業部漁業署今天說,為維護漁業資源及接軌國際趨勢,駐WTO代表羅昌發已於瑞士時間18日遞交漁業補貼協定接受書給WTO,台灣成為第90個存放會員,將持續參與國際間漁業談判。
農業部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世界貿易組織(WTO)在民國111年6月17日第12屆部長會議(MC12)採認通過漁業補貼協定條文,包含禁止補貼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漁業、禁止補貼針對過漁魚群(OFS)的漁業、協助開發中會員能力建構、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會員透明化義務並提供諮詢,並於WTO總會員數166個中2/3,也就是111個會員完成國內審議程序且交存於WTO後,漁業補貼協定始生效。
漁業署今天表示,為接軌國際趨勢,漁業署遵循並經總統賴清德簽署批准世界貿易組織(WTO)漁業補貼協定接受書,由羅昌發於瑞士時間18日遞交至WTO秘書長伊衛拉(Ngozi Okonjo-Iweala),成為第90個存放會員,為該協定達2/3會員存放生效門檻邁進一步。
漁業署指出,近年全球逐漸重視保育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漁業行為,協定可促使WTO會員國減少對過度漁撈的補貼行為、提升漁撈資訊公開透明,並擴大與其他國際組織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間合作。
漁業署表示,WTO漁業補貼條文內容與台灣漁業管理政策相符,因此正式交存該協定接受書以表支持,且將持續參與國際間漁業談判,以共同守護漁業資源永續。
農業部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世界貿易組織(WTO)在民國111年6月17日第12屆部長會議(MC12)採認通過漁業補貼協定條文,包含禁止補貼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漁業、禁止補貼針對過漁魚群(OFS)的漁業、協助開發中會員能力建構、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會員透明化義務並提供諮詢,並於WTO總會員數166個中2/3,也就是111個會員完成國內審議程序且交存於WTO後,漁業補貼協定始生效。
漁業署今天表示,為接軌國際趨勢,漁業署遵循並經總統賴清德簽署批准世界貿易組織(WTO)漁業補貼協定接受書,由羅昌發於瑞士時間18日遞交至WTO秘書長伊衛拉(Ngozi Okonjo-Iweala),成為第90個存放會員,為該協定達2/3會員存放生效門檻邁進一步。
漁業署指出,近年全球逐漸重視保育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漁業行為,協定可促使WTO會員國減少對過度漁撈的補貼行為、提升漁撈資訊公開透明,並擴大與其他國際組織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間合作。
漁業署表示,WTO漁業補貼條文內容與台灣漁業管理政策相符,因此正式交存該協定接受書以表支持,且將持續參與國際間漁業談判,以共同守護漁業資源永續。
- 記者: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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