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協會與慈濟簽訂MOU 推動犯罪被害人醫療照護及關懷
為了擴大及周全對於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關懷照顧,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佛教慈濟慈善基金會攜手合作,10月9日下午由犯保協會張斗輝董事長與慈濟基金會顏博文執行長在慈濟臺北東區聯絡處簽署合作共善備忘錄,法務部鄭銘謙部長也親自蒞臨見證,兩會貴賓及志工約150人參加。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在去(112)年2月8日經總統公布全文修正,分三階段施行,其中第29條規定強調,對於「重傷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以下稱馨生人)」的銜接照顧服務措施,犯保協會除運用內部資源外,積極對外結合民間資源,與慈濟基金會共同推動「犯保有愛x慈濟大愛、嘉慧馨生-犯罪被害人重傷照顧及關懷服務合作計畫」,啟動兩會合作服務模式。
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致詞表示,犯保協會一直致力於重傷被害人的支持工作,為了落實新法精神,這項服務在今天更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很開心見證犯保協會與慈濟基金會的跨域合作,推出全國性的「重傷被害人照顧及關懷服務合作計畫」。這個計畫讓我們透過公私協力,整合專業團隊的力量,為重傷被害人及其家庭提供從事後評估、醫療、復健到照護、喘息等全方位的服務,協助他們走上復原之路。
犯保協會張斗輝董事長致詞表示,慈濟基金會在醫療、照護及關懷面向都非常具有規模及專業,也獲得國人的肯定,慈濟基金會具有豐富的關懷陪伴及急難救助經驗,並且建立有「防災士」及「關懷士」專業培訓認證制度,慈濟長照推展中心及人醫會,從事長期照顧及慈善醫療工作,犯保協會透過與慈濟相關專業體系的合作,一共規劃了3大面向10個子項目合作,一起提供被害人及家屬進行關懷服務,陪伴被害人家庭走過身心復原重建之路。
慈濟基金會顏博文執行長表示,犯保協會多年來對臺灣社會犯罪被害人長期的關懷與支持,慈濟以慈善為核心結合醫療甚至教育、人文等志業體,協力犯保協會共善合作對個案的全面關懷,讓他們不只是身體上受到照顧,更希望帶給他們身心都獲得支持。
犯保協會88年成立時,第1件社會矚目的重傷犯罪被害案件「台中廣三SOGO槍擊案」,孕婦莊嘉慧的家庭接受犯保協會服務至今已25年,而因長期照顧,也造成家人沉重的壓力與負荷,107年在時任犯保協會臺中分會主任委員林坤賢律師的媒合協助下,入住台中慈濟護理之家接受照顧至今,是犯保協會與慈濟基金會合作的濫觴,所以合作計畫以「嘉慧」為名,取其音期許合作計畫「嘉惠所有重傷馨生人」。
此次合作旨在結合雙方的資源和專業,主要為需要長期照顧的重傷馨生人家庭提供全方面的關懷與支持,簽約儀式中分別由犯保協會陳娟娟執行長及慈濟基金會慈善志業發展處呂芳川主任進行簡報,包含三大服務面向:1. 大愛馨照護:透過慈濟長照中心資源,提供包含到宅評估需求、重傷照顧指導、專業復能服務及喘息服務活動,協助重傷馨生人的長期照顧需求。2. 大愛馨醫療:透過慈濟人醫會的慈善醫療資源,提供包含到宅健康服務、緊急醫療需求及活動醫療支援,提供重傷馨生人及家屬醫療上的關照。3. 大愛馨關懷:透過慈濟基金會的關懷救助體系,提供包含案發到場關懷、提供急難救助及銜接家庭關懷,讓馨生人得到即時且長期的陪伴協助。
簽約儀式多人見證,包含法務部林嚞慧督導參事、部長室陳玉萍主任;臺灣高等檢察署侯千姬主任檢察官、聶眾書記官長、張紜瑋檢察官;台北地檢署王俊力檢察長、新北地檢署余麗貞檢察長、士林地檢署顏迺偉檢察長;犯保協會陳娟娟執行長、解廣怡副執行長、尤仁傑副執行長。慈濟基金會熊士民副執行長、慈發處呂芳川主任、執行長辦公室王運敬主任,慈濟長照中心莊淑婷副召集人,林坤賢律師,仁愛長照機構陳秋珍主任,慈濟護理之家賴筱婷督導,台中慈院護理部李玉茹主任及慈濟志工等人。
合作計畫也充分強化對於重傷馨生人的身心照顧與心理支持,並同時提供專業醫療照護指導協助,也透過慈濟基金會完善的醫療、志工及人文關懷資源,雙方將共同努力,妥善照顧馨生人多元需求。簽約儀式只是兩會合作的開始,日後將持續互動交流,在每一個接受服務的被害家庭中,彰顯慈濟大愛、犯保有愛的精神。
撰文、攝影/顏福江
- 記者:TCnews慈善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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