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和牛遭重罰 前員工獲84萬檢舉獎金
台中知名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被前員工檢舉,使用過期和牛。台中市食安處表示,共查獲14項過期食品,依食安法重罰168萬元,待業者罰鍰全數繳清後,依實收罰款50%,核發檢舉者獎金共84萬元。另檢方也起訴日籍負責人共4人,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市食安處指出,共查獲過期牛肉18箱共219塊、冷麵60包、21盒味噌等8項過期食材,業者已坦承部分原料未落實先進先出,導致違規逾期存放,並稱冷藏和牛肉到期後,就分裝冷凍保存,僅作為內部員工訓練用,並沒有販售給消費者。
食安處進一步說明,核對銷售明細後與業者說詞不符,食品過期確實違反《食安法》,將依法重罰168萬元,且為了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待業者罰鍰全數繳清後,依實收罰款50%,核發檢舉獎金計84萬元。另外,封存的逾期原料業已於今年8月8日完成銷毀,業者也於8月1日辦理停業,由其他公司承接營運,食安處將持續不定期稽查。
台中地檢署今天偵結,天樂公司社長為日籍坂本拓也,他於2023年9月經營「和牛EMPEROR」,而35歲胞弟坂本斗志擔任負責人,並雇用25歲的久保敦也擔任店長,再聘僱42歲的山添翔平擔任總料理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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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坂本斗志、久保敦也、山添翔平明知「神戶牛」已過期,仍販售給29名不知情的消費者,犯罪所得7萬8300元,檢方依共同詐欺取財,以及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提起公訴,天樂廣告行銷公司也被起訴。 (責任編輯:殷偵維)
- 記者: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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