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指國土法提高天價罰金 國土署:不實訊息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指國土計畫法上路後,農地將被限縮使用、提高天價罰金。國土署說,既有合法使用的農牧用地不受影響、不增加管制,且裁罰會依個案違規情形進行分類分級,不是所有農地違規都應裁罰高額罰金。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台中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時,有議員詢問台中市長盧秀燕國土計畫議題,盧秀燕答詢時回應,「國土計畫法下,農地將被限縮使用,包括加嚴刑責、提高天價罰金及檢舉制度等」。

國土署說,要予以澄清,合法使用的農牧用地在未來國土計畫上路後,一樣還是可以從事農作、農業產銷設施等用途,與現行規定一致,且既有合法使用不受影響,不會增加管制。

另外,對於天價罰金部分,國土署也鄭重回應,依國土計畫法第38條規定,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使用原則,是會依個案違規情形,進行分類分級的裁罰。

國土署指出,依國土計畫法第38條規定,針對大規模使用,例如2公頃以上的大型開發案,才會視違規情節適用新台幣30萬元以上的罰則;一般小面積的土地使用違規與現行區域計畫法規定相同,罰款為6萬元到30萬元,並非國土計畫法上路後,所有農地違規都應裁罰高額罰金。

國土署說,此外,違反國土計畫法釀成災害、致人於死或致人重傷者,才會受到刑責處罰。

國土署表示,國土功能分區是由地方政府依照轄內農地條件及各級國土計畫指導進行劃設,明年4月30日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後,地方政府可依發展需求進行檢討與調整。

國土署說,既有農地、建地將依照「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保障合法使用權利,絕不會犧牲農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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