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監委行為法 綠:立委行為應先自我約束課責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監察委員行為法草案,引發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國民黨立委主導的立法院,把立委當到無限大,現在還要把手伸到監察院,主張廢監察院前先恐嚇監委,根本是毀憲亂政。

民進黨團今天在立法院舉行「笨蛋,問題在韓國瑜」記者會,對於媒體詢問國民黨立委提出監委行為法草案時,做上述表示。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出監察委員行為法草案,明定監察委員不得假借職權,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損害他人,違者可處30萬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把立委當到無限大,現在還把手伸到監察院,對監委說三道四,國民黨立委要刮別人的鬍子,應先刮自己的鬍子,立委的行為秩序先自我約束、先課責。

吳思瑤表示,民進黨版的國會改革法案,國會改革有權就要有責,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國會秩序,立法委員行為法是重要的配套之一,現在卻被國民黨立委封殺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不給審查,每一次都提散會。

吳思瑤說,國民黨現在管到監委的行為,立委的行為秩序卻不先自我約束,國民黨應先讓民進黨版的立委行為法先討論,把ME TOO條款、反洩密的自律行為先入法,而不是一再抗拒,拒絕審查。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監委獨立行使職權,內部也有相關規範,更要遵循利益衝突,現在國民黨提監委行為法,是國民黨毀憲擴權的一部分,廢監察院之前,先恐嚇監委,這是在開玩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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