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一家3口桃機跳機求庇護 依法遭安排出境

中國鄧姓女子一家3人20日利用抵台轉機期間尋求政治庇護,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今天表示,鄧女等3人未具有效簽證無法前往西方國家,最後依法及3人意願安排至安全第三國。

在X平台署名為「鄧麗婷是茉露」的中國女子20日發文指出,她一家3口因遭到中共迫害,從中國逃到泰國再逃到新加坡,但都沒申請到難民或政治庇護,20日在桃園國際機場跳機,雖知台灣沒有難民法,但真的已走投無路。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下午表示,大陸地區人民鄧女等3人為抵台轉機旅客,轉機期間提出前往西方國家的訴求,並洽詢台灣庇護相關法規及可能性。但因未具備前往西方國家簽證,所以無法前往。

國境事務大隊指出,鄧女等人知悉台灣目前法令規範後,國境事務大隊依當事人意願及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安排鄧女等3人前往安全第三國。此案未違反「難民地位公約」的「不推回原則」,依當事人意願安排前往安全第三國。

另外,國境事務大隊表示,大陸委員會已說明,政府立場不鼓勵採非法方式入境,類案都依既有模式處理。

署名為「鄧麗婷是茉露」的中國女子22日在X平台上發文表示,她們選擇在台灣跳機前,確實申請加拿大的政治庇護,但「前線衛士」那邊至少需要6個月才能有點眉目,1年才能通過是很正常的。

據指出,這名女子所持護照內姓名為鄧麗婷,中國籍。

去年9月也有中國異議人士陳思明從泰國搭機抵台,滯留桃園機場並公開表達希望前往美加尋求政治庇護,由於他在抵台前已與加拿大接洽,經聯繫確認相關程序確實進行中,基於人道救援給予協助,最終抵達加拿大溫哥華順利取得政治庇護。

另外,中國公民田永德及韋亞妮母子共3人,1月30日晚間自吉隆坡抵台轉機卻跳機尋求庇護,但因未依規定且不具備入境有效簽證或許可,依法在2月1日送回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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