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10/13罷樑投票日 任何人不得從事罷免活動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13日投票,中選會今天表示,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路或其他媒體業者,投票日當天凌晨0時起,不得有任何支持或反對罷免宣傳廣告。

中選會透過新聞稿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違者,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上述以外之人,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請政黨、民眾及媒體業者務必遵守,避免觸法受罰。

中選會說明,由於罷免案投票的同意或不同意票數,以及同意票數得票率,都涉及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的法定門檻,因此投票日當天政府機關與政黨及任何人,包含罷免提議方或被罷免方在內,都不得從事與罷免活動有關的宣傳活動,避免觸法。

中選會指出,10月13日罷免案投票日當天,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不論是以直接或間接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者,或是有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等不法行為,諸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其情節輕重,應依刑法第142條、第147條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等依法究辦。

中選會強調,特別提醒投票人,請勿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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