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請育嬰假照顧小孩 人妻劈腿2同事摩鐵大戰5次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人夫老謝(化名)控訴,妻子小美竟利用他留職停薪請育嬰假期間,劈腿2名男同事,甚至在北上出差時與其中1人發生5次性行為,老謝向2名姦夫分別求償60萬、100萬,法官審理酌減後,各判賠20萬、30萬元。
老謝在判決書主張,他在2016年與小美登記結婚,並育有2名子女,為了家庭和諧,他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留職停薪請育嬰假,結果卻意外發現妻子偷吃。
小美先是在2022年6月至7月間與同事阿東(化名)發生一次性行為,另在2023年4月16日至20日北上參加公司的減碳企業社會責任活動期間,又與另名同事阿明(化名)在摩鐵大戰5次。
老謝曾為此質問妻子與2人關係,妻子才坦承曾與他們發生過關係,並在今年3月8日簽署外遇切結書,表示悔過決心,而老謝也向阿東、阿明提告求償60萬、100萬。
全案經法院審理,阿東坦承一切,表示因雙方聊得來,所以發生1次關係,後來他知道錯了開始與小美疏遠,斷然切割,並刪除LINE不再與小美聯絡,願意賠償損失,但因求償金額過高請求酌減。
而阿明則主張未與小美有不正常往來情形,強調外遇切結書以及小美和閨蜜的對話紀錄僅是單方陳述,與事實不相符,他知悉小美有家庭,在與她相處會保持一定距離,閒聊時還曾告知盡量不要2人單獨聚餐或下班後見面以避嫌,縱認有侵害配偶權情節,他願意賠償20萬元
但小君在出庭時證稱,在北上出差時,因晚上酒後在飯店與阿明發生性行為,跟閨蜜的對話紀錄中提及的「2次半」,是指性器官接合2次半,但跟阿東、阿明都是同事關係,沒有交往,僅發生性行為。
法官根據種種跡證認定阿東、阿明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侵害老謝配偶權,審酌身分、經濟狀況等一切情況,判賠阿東20萬、阿明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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