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釋憲落空 專家「大白話」曝關鍵

高虹安案釋憲落空 專家「大白話」曝關鍵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釋憲聲請,將回到二審由高院續審。(圖/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一審遭判有罪,目前停職中;台灣高等法院因認該案恐有牴觸憲法,聲請釋憲並庭審;不過,憲法法庭昨已裁定不受理,全案將回到二審法庭續審。法律教授林志潔今(8)日以白話文解釋憲法法庭裁定,強調大法官的意思就是「這到底干我什麼事?」

針對高虹安案釋憲不成,將退回二審由高院續審一事。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今指出,憲法法庭的裁定理由,若以白話文解釋,就是指立委職權行使法的條文只是在說明要給立委助理,這個條文不是刑事法規,也不是在規定怎樣行為是犯罪,「所以並沒有犯罪構成要件不明確問題」。

林志潔進一步說明,憲法法庭裁定還提到,「況系爭規定係明文賦予立法委員有依法聘用公費助理之權限,且明定立法院應編列相關預算以為支應,並無授權立法院或其他行政機關以命令為補充之規定,自不生牴觸授權明確性問題。」意思是,有關立委自己聘任助理時,有無違法申請加班費或用人頭支領費用等等問題,「這是你刑事法庭要做的審判工作,不是憲法法庭要做的工作」。

林志潔最後總結,高院法庭就高虹安貪污案所涉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被憲法法庭認為不具備憲訴法55條得聲請釋憲的原因,所以憲法法庭不受理。憲法法庭請高院好好繼續審理高市長是否有貪污的案件。而更加的大白話意思就是:「這到底干我什麼事?請你自己去好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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