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8/6言詞辯論 禁止「這些人」旁聽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等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日前已裁准暫時處分,訂於下周二言詞辯論。司法院今(29)日公布網路直播與旁聽規則,並依「憲法法庭旁聽實施辦法」規定意旨,先前有擾亂憲法法庭秩序或前來本院院區滋擾紀錄者,得禁止旁聽,不予核發旁聽證。



立法院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在野黨人數優勢否決,總統府公布法案於6月26日生效。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前往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7月19日裁准總統、行政院及監察院、柯建銘等51名立委聲請的暫時處分案,賴清德總統暫時不用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



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引發民眾不理性抗議,憲法法庭預計8月6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進行言詞辯論,今天公告法庭旁聽證核發及網路直播事項時,在法庭秩序維護部分,特別加註「先前有擾亂憲法法庭秩序,或前來北院院區滋擾紀錄者,得禁止旁聽,不予核發旁聽證」,以防有人蓄意擾亂法庭秩序。



當天預定分為上下午兩場,上午聚焦立法程序、總統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部分,下午則為調查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規定。



憲法法庭表示,這次言詞辯論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等出庭人數眾多,將保留32席予出庭者,開放旁聽32席,包括民眾16席、記者16席,以及視訊延伸法庭、即一樓多媒體簡報室,共開放民眾旁聽席位40席。



有鑑於裁准暫時處分案隔天,有抗議者對憲法法庭銜牌潑灑黑色顏料,更在牆上留下黑手印,還有許多網友湧入司法院臉書表達對暫時處分的不滿,甚至威脅大法官人身安全。憲法法庭今天公布言詞辯論相關事項時,特別加註依「憲法法庭旁聽實施辦法」第7條第8款規定意旨,先前有擾亂憲法法庭秩序或前來本院院區滋擾紀錄者,得禁止旁聽。



憲法法庭也整理出爭點,首先討論程序,也就是總統府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暨修正條文,及《刑法》第141條之1,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



再來討論實體是否違憲,也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總統國情報告、質詢、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聽證會、其他受理」等六項,以及《刑法》141-1的藐視國會罪,是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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