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又爆「滅證」 前辦公室主任:她要求銷毀手機、刪電腦紀錄


高虹安涉貪案又爆「滅證」 前辦公室主任:她要求銷毀手機、刪電腦紀錄

(菱傳媒/台北報導)北院審理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今(17日)繼續詰問前助理陳奐宇等人,又爆「滅證」疑情,陳奐宇作證時表示,案件爆發後,高虹安曾在新竹市香山區一間小套房裡,要他們不要對外發言,會幫忙找律師,並要他們把手機銷毀,以及刪除電腦紀錄。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合議庭於3月27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黃惠玟到庭詰問;4月10日繼續詰問黃惠玟及陳奐宇。今天上午詰問陳奐宇與陳昱愷,下午將傳喚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作證。



陳奐宇作證時,檢察官提示陳奐宇偵查期間的一段供述指出,高虹安助理費案第一次被媒體批露後,他和高虹安、助理黃鈴惠3人當天即在新竹香山的一間套房一起討論此事,高虹安向他們表示不要擔心,不要對外發言,她會幫他們找好律師。高虹安還指示他向黃惠玟轉達,要求黃刪除手機對話內容,但高也擔心通訊軟體可能會被檢調還原,希望黃惠玟能設法銷毀手機:高虹安當面要求黃鈴惠刪除電腦紀錄,並詢問他是否有銷毀電腦的可能性。陳奐宇承認這段供詞是他所言,沒有不實。



陳奐宇證稱,他的薪資是由高虹安決定的,面試時表達希望月薪7萬至8萬元,高虹安說可以,但未詳談其餘費用津貼,直到上任前參加立院講習和提供的資料,才知可申報加班費,他每月薪資都有浮動,但都高於7萬元。而他身為辦公室主任,每天幾乎都會加班,即使回到家也是隨時會接到高虹安下達的工作指令。



高虹安涉貪案又爆「滅證」 前辦公室主任:她要求銷毀手機、刪電腦紀錄

北院17日繼續審理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高虹安(左)出庭時與到場聲援的里長聯誼會成員致意。中央社


檢方追問,私聘助理林佳興的薪資2萬元,為何是由陳奐宇提領的加班費支付?陳奐宇說,有一陣子業務變多,他向就向高提議找林來分擔工作量,加上高虹安本來就認識林佳興,所以高就同意,並指示林的薪資為2萬元。他每個月從戶頭提領兩萬元給林家興,再拿領據向黃惠玟請款,但他不知道這筆錢是不是從零用金支付的。



陳奐宇說,林家興的工作由他指派,有臨時性質的或同仁工作成果不好,高虹安有時會直接指派他去修正,他就會找林家興幫忙。



除了林家興,檢方也追問陳奐宇,高辦在2020年間是不是請過14個助理?高虹安私聘助理、綽號「特哥」的蔡維庭在高辦有座位嗎?陳表示,他不曉得請過多少助理,但高虹安和李忠庭有請「特哥」來幫忙,他也是後來才知道,「特哥」就是蔡維庭,而蔡維庭就是負責訊息機器人和設計爬蟲軟體,幫忙助理彙整和回覆訊息。



陳奐宇說,在他的認知裡,辦公室零用金制度係為了公務使用而設置的,而這個制度也是黃惠玟透過line告知他,他沒印象高虹安是否曾向他說過此制度,他認為零用金是交由黃惠玟審核;高和黃都沒有說過若不配合繳回加班費,會受到什麼處罰或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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