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2月17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3年2月19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2月17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處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時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2月17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牧東公司)為行為時負責人陳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牧東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告申報112年第3季財務報告,經本會處予罰緩,並限期補行公告,惟屆期仍未辦理。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牧東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時負責人罰鍰新臺幣48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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