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訂定永續航空燃油(SAF)國家標準並強制列檢 確保品質及落實減碳

全球因應氣候變遷積極推動減碳政策,其中就航空業層面,永續航空燃油(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之使用已成為各國發展低碳運輸的重要趨勢,配合國內航空政策推動SAF使用及產業需求,標準檢驗局訂定SAF國家標準並將其納為強制性檢驗範圍,確保品質符合規範及協助航空業達成淨零碳排政策目標。

標準局說明,行政院已將SAF列為我國減碳旗艦行動計畫之一環,該局配合計畫推動時程,已分別參考國際標準ASTM D7566及ASTM D 1655,制定/修訂公布CNS 16221「含合成烴航空燃油」及CNS 2558「航空燃油」,就不同製程產製之SAF訂定品質項目(如:總硫含量、蒸餾性質、銅片腐蝕性、熱安定性等)要求及檢測方法,作為國內航空燃油製造產業之依循規範。

標準局進一步表示,SAF主要係以廢食用油等非石化原料製成之航空燃油,相較於傳統石化煉製之航空燃油,SAF具有減碳之優勢,交通部已明訂2030年SAF之使用占總航空燃油使用量5%的目標,除追求減碳目標外,確保品質至關重要,該局已將SAF納入應施檢驗範圍,進口或國內產製之該等產品均須檢驗符合CNS 16221或CNS 2558國家標準規定,始得輸入或運出廠場,確保SAF供應鏈所供應之產品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相關CNS國家標準資訊(料)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s://www.cnsonline.com.tw/),另外SAF納入應施檢驗商品範圍之相關檢驗規定,置放於標準局網頁(網址為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之「業務公告」項下,歡迎各界上網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發言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翰璋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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