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巡察新北市 聯合服務中心受理登記陳情
【新北市訊】監察院陳景峻委員及王幼玲委員為關心民情,將於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於市府1樓聯合服務中心受理民眾陳情。
新北市政府研考會表示,本次為監察院113年度第1次地方機關巡察,民眾可於113年11月14至15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至市府聯合服務中心(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西側)綜合申辦櫃台預約登記,或18日上午9時至12時於市府聯合服務中心登記陳情。
研考會提醒民眾,預約及現場登記陳情,請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及陳情相關資料,並填具「人民陳訴書」;如係委託他人登記時,則應另攜帶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方得受理。監察委員將按照登記順序受理陳情,如因登記案件太多,未及當面向委員陳述者,將事後以書面處理。
「人民陳訴書、委託書表格(附件詳如下載檔案)」可至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綜合申辦櫃台現場索取,亦可電話聯絡研考會窗口(29603456分機8735)另以電子郵件提供。
附件:監察院113年度第1次地方機關巡迴監察新北市政府收受人民陳訴書及代理委託書。
資料詳洽研考會
副主任委員 紀淑娟 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8605
研究發展組組長 周育禎 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8717
新聞聯絡人 楊顯慧 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8740
新北市政府研考會表示,本次為監察院113年度第1次地方機關巡察,民眾可於113年11月14至15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至市府聯合服務中心(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西側)綜合申辦櫃台預約登記,或18日上午9時至12時於市府聯合服務中心登記陳情。
研考會提醒民眾,預約及現場登記陳情,請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及陳情相關資料,並填具「人民陳訴書」;如係委託他人登記時,則應另攜帶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方得受理。監察委員將按照登記順序受理陳情,如因登記案件太多,未及當面向委員陳述者,將事後以書面處理。
「人民陳訴書、委託書表格(附件詳如下載檔案)」可至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綜合申辦櫃台現場索取,亦可電話聯絡研考會窗口(29603456分機8735)另以電子郵件提供。
附件:監察院113年度第1次地方機關巡迴監察新北市政府收受人民陳訴書及代理委託書。
資料詳洽研考會
副主任委員 紀淑娟 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8605
研究發展組組長 周育禎 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8717
新聞聯絡人 楊顯慧 電話:(02)2960-3456轉分機8740
- 記者: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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