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噸雞毛廢渣傾倒濁水溪畔 雲警逮10人送辦

陳姓清運業者去年8月透過仲介向林姓地主承租土地,再以低於行情價協助台中市4家屠宰業者清除家禽廢渣,400公噸廢渣傾倒濁水溪畔,因惡臭遭民眾檢舉,雲林縣警察局逮捕陳男等10人送辦。

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濁水溪雲林縣新街段遭不法業者傾倒堆置外縣市屠宰場家禽動物性廢渣,經過曝曬雨淋現場蚊蟲孳生,撲鼻而來的酸腐惡臭,令附近耕種的農民聞之欲嘔,因此今年1月向警方報案。

警方追查,沒有清運廢棄物執照的陳姓清運業者向台中市4家屠宰業者簽約,以每公斤新台幣3.5元為代價協助清除雞毛等廢渣,陳男再以每車1萬1000元委託詹姓仲介尋找土地傾倒。詹姓仲介找到林姓夫妻,以1車4000元代價承租土地,從中賺取價差。

警方調查,陳姓清運業者從去年8月起雇用司機及助手,將廢渣傾倒在濁水溪畔,附近農民見狀詢問,現場人員便以耕種需要有機肥為由,但因惡臭難聞遭檢舉。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謝宏偉指揮專案小組跟監蒐證,今年4月現場當場查獲蔡姓司機和印尼籍胡姓失聯移工。警方和雲林縣環保局、第四河川分署等單位會勘稽查,初步發現非法傾倒動物性廢渣達400多噸,總面積達1600多平方公尺。

專案小組循線擴大追查,陸續逮捕陳姓清運業者等10人,並查扣手機、契約書等證物。預估林姓地主不法獲利40多萬元,詹姓仲介及陳姓清運業者獲利逾100萬元,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檢方訊後,諭令蔡姓司機10萬元、陳姓清運業者6萬元交保,林姓夫婦限制住居,其餘4名屠宰業者請回,至於詹姓仲介則因他案入監執行。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在現場採集樣品檢送環境檢測單位判定是否具有害性,並避免場址污染持續擴大,今年6月3日要求行為人應盡速清理環境,以避免環境污染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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