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營建廢棄物填高雄農地 地主等6人遭起訴

張姓地主涉嫌與土方業者達成協議,由業者指揮載營建廢棄物至高雄大樹區一處農地傾倒,面積近8000多平方公尺,不法得利近300萬元。橋檢偵結依違反廢清法等罪嫌起訴6人。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新聞稿指出,民國112年8月在高雄市大樹區東照山一帶廢棄物棄置熱點區巡邏時,發現一處偏避且路幅狹窄、顯少有大型車輛進出的山坡農地,有35噸曳引車出入,且現場有管制人員指揮車輛進出回填土方。

經警方數月偵查並會同高雄市環保局、農業局、水利局等單位稽查,發現張男涉嫌與曾男等4名土方業者、曾姓曳引車駕駛合謀,載運營建混合廢棄物至農田回填計1300車次,總獲利新台幣約296萬元。

橋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張男涉嫌因整地填平需求與曾男達成回填土地協議,自民國111年至112年間,由曾男負責統籌傾倒、分配及定期到場管理,前後與王男指揮何男、李男等人接洽或聯繫有傾倒需求司機裝運含廢鐵、廢塑膠、廢木材等營建混合物至張男土地傾倒。

檢方依高市府稽查紀錄、蒐證照片、車輛資料報表等事證指出,曾男等人以一台車200元至2000元不等代價,運送事業廢棄物至土地傾倒並從中獲利,已填滿面積7954.69平方公尺。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張男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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