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稱買貓血、租點滴架 員工向寵物店詐財遭判刑

沈姓女子自稱有獸醫師執照,去年任職彰化1間寵物用品店期間,佯稱買貓血、租點滴架等,向老闆詐取約新台幣26萬元,法院近日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27歲沈姓女子去年11月,利用消費者到店內購買貓咪,誆稱只能收現金,藉此侵占尾款4萬5000元。

此外,沈女還以治療貓咪、向動物醫院租點滴架、買貓血、結紮及去獸醫工會上課等為由,騙取老闆信任,同意其自行取走店內款項,或是由老闆匯款到指定帳戶。

法官認為,沈女趁任職告訴人經營寵物店機會,將持有客戶的交易款項侵占入己,又編造各種理由向告訴人申請或預支款項,造成告訴人財產損失。

沈女雖坦承犯行,但雙方未能達成調解合意,法官審酌其單親需扶養2名未成年小孩,在動物醫院打工,依犯業務侵占罪、詐欺取財罪判處應執行1年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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