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捷廁所抽菸警獲報蒐證 最高可罰1萬元

翁姓男子日前在台中捷運綠線松竹站廁所內違規吸菸,站務人員發現後通報員警到場,翁男說認為深夜沒有旅客才偷抽菸。警方蒐證後移請衛生局裁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

台中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今天表示,警方2日凌晨0時19分接獲捷運行控中心通報稱,有旅客於捷運松竹站親子廁所內違規吸菸,被站務人員發現後,男子隨即將菸頭丟入馬桶沖走。

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涉案男子為33歲翁男,他向警方表示,知道捷運站不能吸菸,想說已深夜沒什麼旅客,所以才躲進廁所偷抽菸,對於違規吸菸一事坦承不諱。員警拍照蒐集菸灰等物證後,全案依違反菸害防制法將翁男移請衛生局裁罰。

警方說明,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民眾不得於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地點吸菸,違反者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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