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沒好報!苗栗男「借廁所」給僧侶 兒慘遭鐮刀狂砍

好心沒好報!苗栗男「借廁所」給僧侶 兒慘遭鐮刀狂砍
釋男稱「借廁所」進入林男家中,竟持鐮刀與菸灰缸攻擊林兒。(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苗栗一名林姓男子,2023年7月凌晨於自家庭院澆花時,遇見身穿僧侶服的釋姓男子稱要借廁所,林男不疑有他便讓釋男進入家中。豈料,釋男竟拿出鐮刀,朝林男的兒子頭部揮砍,而後又以菸灰缸重擊林兒頭部。台中高院二審判釋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施以監護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23年7月14日凌晨2時許,在庭院澆花,看見身穿僧侶服的釋男開著一輛白色小客車,稱有內急需借廁所,林男便告知釋男家中廁所位置,讓他自行進入。林男回到客廳後見釋男不在廁所內,便往後尋找其身影,卻看見兒子滿身是血,與釋男扭打成一團。

事發時,林兒坐在房中抽菸,聽見房門被打開的聲音後回頭與釋男對眼,下一秒釋男便持長達55公分鐮刀,朝林兒揮砍,林兒雖用左手抵抗,額頭仍受傷,並出現頭暈、視線模糊等症狀;釋男又拿起一旁石材製的菸灰缸,朝林兒頭部不斷重擊。林男見狀上前幫助兒子一同反擊,釋男見狀況不利即轉身上車逃離現場。

釋男精神狀況不佳,有幻聽、幻視等症狀,應訊時也否認犯行,稱自己沒有去借廁所,更沒有帶鐮刀傷人,還出現記憶混亂、隨意誦經、推倒螢幕等行為。據為恭紀念醫院鑑定,釋男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降低。

釋男一審遭依殺人未遂罪判刑3年10月,監護3年,不服上訴。二審改判3年6月,監護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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