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男要求73歲老父「每月付我扶養費」 法官駁回

一名男子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及低收入戶補助,現在住在養護中心,但他每月領的補助金不夠付養護中心的費用,所以向法院請求他73歲正在入監的老父每月付他扶養費。


身心障礙男要求73歲老父「每月付我扶養費」 法官駁回
男子要求73歲老父每月付扶養費。(示意圖/陳儷文攝)

據瞭解,男子因肢體障礙無法工作,未婚無子女,他在養護中心住著,每個月需要付2.7萬元。男子因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及低收入戶補助共15194元,尚不足以支付,每月差額1萬1806元,所以向法官申請,要求73歲老父每個月要付他撫養費,到男子過世為止。

法官認定男子確實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有受扶養之必要。但是男子的父親已經73歲,近3年申報給付所得均為0元,名下無任何財產,而且現在還在坐牢,就算將來出獄之後,因為年紀的緣故,也很難找工作謀生,連養活自己都有困難,判定老父沒有扶養他人的能力,所以駁回男子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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