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沈慶京等4人抗告遭駁回 確認再延押2個月

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前柯辦主任李文宗等4人,因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遭羈押,3月28日台北地院裁定繼續延押2個月,4人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裁定駁回,4人確定持續羈押至6月2日。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污、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罪等罪名起訴柯文哲等11人,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與李文宗一度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再度將4人收押。
北院在今年1月2日認定柯文哲等4人涉犯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上月28日,北院裁定續押禁見2個月,4人不服提出抗告。不過高院認為原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依卷內事證,柯文哲等4人主張均不足採,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對此,民眾黨晚間聲明,該黨及柯文哲辯護律師一再重申,柯文哲絕無逃亡之可能,且檢察官起訴書所列之證人均在偵查時多次具結作證,亦無勾串之可能,至於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許芷瑜作為繼續羈押之理由更是牽強。台灣民眾黨再次強調,本案起訴書中根本未涉及許芷瑜的犯罪事實,且辯護人早已清楚證明許芷瑜買來回機票回國看牙醫,與柯文哲毫無關係。
然而,從高院新聞稿中,駁回抗告理由模糊不清、忽略事實。如今僅憑一句犯罪嫌疑重大,繼續關押柯文哲前主席,這是黨同伐異、清算政敵,嚴重侵害司法人權。(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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