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車輛闖平交道判不舉發 警:可提新事證檢視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今天告訴媒體,日前有民眾在台南拍攝到1輛日照中心車輛闖平交道的影片,向警方檢舉,警方判定不舉發,讓人詫異。

台南市警察局新營分局告訴中央社記者,民眾檢舉影片沒有聲音,也未出現火車及閃光號誌,警方調閱監視影像後,最終判定檢舉事證不足;民眾可提供新事證供警方重新檢視。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指出,張姓民眾4月27日搭乘台糖公司新營鐵道文化園區116次勝利號班車,由火燒店站駛往中興站,於下午4時39分,途經界和路平交道時,1家日照中心車輛違規強行闖越平交道,差點與列車碰撞發生事故,所幸列車司機員及時發現,並採取緊急煞車,才避免碰撞。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表示,張姓民眾將拍攝的影像向警方檢舉,結果在違規事實明顯的情況下,警方以沒有錄到平交道聲光效果、無錄到火車等理由,判定不予舉發,令人感到詫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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