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誤將1.4億元土地賣成1400萬 急廢標

桃園市政府標售祭祀公業林宗土地,得標者已經繳款後,市府才發現底標新台幣1.4億元被誤植為1400萬元,決定撤標、退款並補貼利息;得標者不滿權益被侵害,將提訴願與行政訴訟。

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黃婉如昨天在桃園市議會質詢時表示,桃市府標售面積111.6坪的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137-1號「祭祀公業林宗」土地,承辦人員卻將1億4222萬8800元的拍賣底價誤寫成1422萬8800元。

黃婉如說,得標地主已經繳款、在等過戶,才收到市府公文表示底價誤植、要撤標;得標地主認為,他們是合法程序標售,如果市府執意廢標,將以法律程序維護權益。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長劉思遠表示,將連坐懲處承辦人員等,並退還得標地主已繳納款項、賠償利息損失;該土地的標售所得款項會提存在法院,若10年間仍無法土地整合,款項將沒入公庫。

劉思遠也說,這項業務今年才從地政局移由民政局辦理,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才發現標價錯誤,依行政程序法的標售作業疏失理由緊急撤銷標案。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長賴彌鼎指出,土地買賣並非一般商品,這筆土地拍賣價格經3名估價師鑑價,也是公開資訊,市府是代為標售土地,與一般的「出清存貨、降價拍賣」並不相同,招標過程雖有疏失,但撤標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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