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提告求償5112萬元 張柏芝被前老闆寫歌諷刺「為錢自認是狗」

遭提告求償5112萬元 張柏芝被前老闆寫歌諷刺「為錢自認是狗」
張柏芝。(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香港藝人張柏芝的前老闆兼經紀人余毓興,近期以說唱人的身分推出全新的單曲《以犬之名》。余毓興在受訪時表示,創作歌曲的目的,就是要向大眾表示當年張柏芝為了讓其支付4千萬的簽約金,不惜自認是狗,更強調會永遠追隨其側。未料後續張柏芝竟然拿錢後沒依約拍戲,這才有了創作這首歌的想法。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余毓興表示,當年張柏芝的行為,就如同單曲《以犬之名》所描述,為了取得4千萬的簽約金,不惜自認是狗,以狗的忠誠來自比自己的忠誠,更以此來博取余毓興的同情與信任。而當時余毓興也在短短三天內支付4千萬簽約金給張柏芝。

余毓興表示,《以犬之名》就是自己的親身經歷,更提到自己在2011年幫助張柏芝度過危機後,時至今日,依舊有不少朋友感到疑惑,像是在2011年簽約張柏芝的消息傳出之際,蕭若元更是直言張柏芝為「天生反骨之人」。余毓興表示「當初為了力挺張柏芝,還不知好歹,放話硬槓蕭若元,现在想起来真是愚昧無知!」

余毓興解釋,創作這首歌曲的另外一個目的,就是向朋友們做一個交代,同時坦承自己當時的愚昧。余毓興也提到,自己愛狗如命,當有人以狗的忠誠做為誓言的時候,自己徹底被這樣的說法給打動「我一時感性,在當時做出決定,在三天之内支付張柏芝4000萬簽約金救她於水火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之一」。

報導中也提到,張柏芝在取得4千萬簽約金後,拒絕依約拍戲,余毓興曾就此向其追討簽約金,但是最終無效,後續決定於2020年提告,求償港幣1276萬元(折合新台幣約5112萬元),目前香港法院已經就此案進行審理。

而當時張柏芝曾透過微博發表聲明,表示余毓興於2014年涉嫌偽造公章簽合同進行詐騙,同年被告;2018年9月,余毓興又扔掉核心創藝上市公司捲款跑路,數百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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