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部114年起限用旅宿一次性備品 另擬獎勵措施

環境部表示,旅宿業自明年起限用一次性備品,另外也祭出獎勵措施,若旅館減用塑膠瓶裝水達標,可向地方環保局申請新台幣3萬元獎勵(各縣市上限5案)。

環境部去年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明年1月1日起生效、並開始稽查;若旅宿業不提供、不使用一次用備品與塑膠瓶裝水,估計1年可減少2300公噸塑膠、減碳約3000公噸。

環境部今天舉辦「瓶水相逢減塑有旅」宣傳記者會暨環保論壇。

環境部長彭(啟)明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旅宿業並不是徵收碳費的對象,因此只有一部分的業者有進行碳盤查,飯店業以雲品集團為例,看得出減碳是有效果的,也會有一群特定族群非常喜歡永續環保,對產業帶來正面的效益;而雲品推動減塑1年多來,支持減塑的旅客比例從原本2成增加為4成。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會中表示,為加速推動減塑,明年起也會有2大獎勵補助措施。首先,針對觀光旅館業或環保標章旅館減少塑膠瓶裝水,若減塑房數達50%(且於官網揭露並提供優惠),可向地方環保單位申請,每案補助3萬元(各縣市上限5案)。

另外,賴瑩瑩指出,環境部也會補助建立區域型玻璃瓶裝水重複填充系統,針對系統業者每案上限500萬元(上限5案),可向環境部申請。

環境部「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包含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進行規範。包含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改用大瓶裝取代小瓶裝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等6種個人衛生用品則不得主動陳列。

但SPA、游泳池等附屬設備、服務設施、客房以外的經營設施則不在管制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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