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芳苑居民憂近600甲國有地蓋光電 組自救會抗議

國有財產署針對彰化縣芳苑鄉近600甲國有農地,核發給5家能源公司太陽光電開發意向書,居民擔心良田種電將影響生計,且村莊會被光電板包圍,組成自救會連署拒光電。

國產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表示,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意向書僅供申請人向能源署提出申請籌設或許可,非同意土地實質提供使用。

國產署指出,能源署審查通過才可申請取得國有土地合法使用權設置綠能設施,且業者須取得土地承租戶同意,若能源署不同意開發,國產署也會配合撤銷意向書。

芳苑鄉民代表會日前決議於今天召開「芳苑鄉拒光電護良田千人愛鄉連署說明會」,由代表會主席陳禮模擔任會長,與國民黨立委謝衣(鳳)、芳苑鄉長林保玲、芳苑鄉農會總幹事謝介民等人帶領居民組成自救會,反對在良田種電。

林保玲告訴中央社記者,600甲國有農地位在新生村、建平村、文津村、草湖村、崙腳村,當地盛產蘿蔔、蘆筍、蔥等作物,為芳苑鄉農業生產蛋黃區,若在這些良田種電將面臨排水、溫度上升等問題,影響周遭農作物產量,村莊被光電板包圍,衝擊生活品質。

林保玲說,鄉民並非反對國家綠能政策,而是基於捍衛家鄉農業發展,反對在良田種電,要求國產署撤銷開發意向書。

謝衣(鳳)接受媒體聯訪時說,她已在立法院要求行政院重新檢討光電發展相關政策,居民今天站出來表達反對意見,行政院必須重視。

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表示,縣府會傾聽在地聲音並向中央反映,共同為彰化縣良田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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