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素食驗出摻葷 涉標示不實最高可罰400萬元

維護素食者飲食權益,台北市衛生局前往素食餐廳、市場等地抽驗30件素食產品,結果有2件產品驗出動物性成分。衛生局表示,若涉及包裝標示不實將開罰4萬元到400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最新素食食品抽驗結果,在多家素食餐廳、傳統市場、連鎖超市或批發零售業者等地抽驗的30件產品中,有2件產品檢出動物性成分及植物五辛成分。

依據衛生局公布名冊,2件違規產品分別是在北投中繼市場攤商販售的「小麥藥膳丸」,及松山區張阿姨蔬食的「塔香燒球」,來源廠商皆是嘉義縣「御之軒食品行」。

衛生局說明,不符規定產品除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衛福部食藥署針對素食的標示規定,處製造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有食品包裝標示不實或易生誤解等情形,更可依違反同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開罰4萬元至400萬元。

衛生局提醒素食餐飲店家,為確保產品品質,應慎選合格來源廠商或自主檢驗,並呼籲製作加工業者秉持職業道德良知,作業過程皆要符合素食原則,若食材有添加動物性成分也要標示清楚,勿宣稱素食卻摻葷,避免危害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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