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雲林爆綠能弊案 二崙鄉長共5人收押禁見

雲林二崙鄉及彰化竹塘鄉2地鄉長、鄉代會主席涉綠能貪瀆案,彰化檢方查扣現金新台幣727萬,竹塘鄉長蔡碩任120萬元交保,竹塘鄉代會主席林淑女、二崙鄉長鍾東榮等5人收押禁見。

雲林縣民政處表示,待收到法院公文後,縣府會盡速派適當人選暫代二崙鄉長職務,推動鄉政發展。

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綠能貪瀆不法案件,20日動員檢調214人搜索竹塘鄉公所、竹塘鄉代表會、二崙鄉公所、二崙鄉代表會等48處,查扣現金727萬餘元。

檢方傳喚被告及證人共45人到案說明,訊後認鍾東榮等人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昨天下午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鍾東榮、楊世彬、林淑女及江男、劉男、李男、蔡男等7人。

檢方訊後諭知彰化縣竹塘鄉長蔡碩任12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以10萬元至1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彰化地院昨晚漏夜開聲押庭審理,今天上午繼續開庭,最後裁定雲林縣二崙鄉長鍾東榮、二崙鄉民代表會主席楊世彬、彰化縣竹塘鄉代會主席林淑女、江男、蔡男等5人收押禁見;劉男以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李男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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