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遞補屏東縣議員又涉賄判刑定讞 張振亮喊委屈

屏東縣前九如鄉長張振亮因前縣議員吳亮慶判當選無效定讞,遞補選上議員,不料涉以新台幣30萬元賄選判刑8月定讞;張振亮表示,不公平也很委屈。

張振亮今天接受媒體訪問表示,錢是給對方協助辦說明會,但是對方卻沒有辦,判決不公平也很委屈。

屏東縣選委會指出,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9條,判決有期徒刑即在宣判當天起解職。解職後續由內政部公布,遞補人員由中選會公告。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資料,屏東縣第2選區縣議員遞補順位,將由得票數5010票的無黨籍鍾詔元遞補。

張振亮獲民進黨推薦在民國111年參選屏東第2選區議員,包含里港鄉、高樹鄉、九如鄉等6鄉鎮,獲得5542票,成落選頭,因前屏東縣議員吳亮慶涉賄選被判當選無效確定,由張振亮遞補議員,去年11月宣誓就職。

但才半年多的時間,檢警查出張振亮以新台幣30萬元委由友人企圖賄選,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處有期徒刑8月,昨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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