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到7月發生19件酒駕事故 釀1死33傷

根據高公局統計,今年國道A1、A2類交通事故有19件肇因為酒駕,並造成1死33傷,提醒用路人酒後勿駕車,避免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經高速公路局統計,112年國道A1、A2類交通事故,主要肇因為「酒醉(後)駕駛」者共有47件,造成3人死亡、74人受傷。

高公局說,今年截至7月底,相同肇因的A1、A2事故已有19件,造成1人死亡、33人受傷。

A1交通事故,指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A2交通事故,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事故。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飲用酒類對於駕駛人操控車輛影響甚鉅,將導致反應遲鈍,且對速度及距離判斷力下降,對於行車安全是莫大威脅,呼籲用路人酒後切勿駕車行駛,以免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

高公局強調,若酒測超過標準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萬以上12萬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到2年,並移置保管車輛;如同時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可吊扣駕照2到4年。

因此致人重傷或死亡更可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領。至於酒駕拒測,罰鍰從18萬元起跳,拒測累犯則按次加罰18萬,亦可吊銷駕照。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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