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控南區焚化爐BOT登載不實 高市:均納會議紀錄

高雄市南區焚化爐BOT案引發關注,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等人今天到雄檢提告,指控環保局日前公聽會會議紀錄登載不實;環保局表示,均有納入會議紀錄,無登載不實問題。

陳麗娜今天與小港區港墘里長吳文德等人到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控環保局7月舉辦南區焚化爐公聽會會議記錄沒有登載反對意見,意圖誤導後續可行性評估,控告環保局涉犯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陳麗娜表示,南區焚化爐為高雄4座焚化爐其中1座,使用超過20年,議會1月曾做出附帶決議,南區廠重建時應將BOT及公營自建均納入考量,但環保局4月直接宣布採BOT,並在7月29日辦理「高雄市AI智能高效焚化爐BOT案公聽會」。

陳麗娜指出,公聽會上有4名參與者發言未被登載,恐影響後續可行性評估,且因未登載反對意見,環保局後續也不需再做相關回應,違反民意又違法,也希望檢方一併對BOT決策過程及整體可行性評估內容是否有疑慮進行調查。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回應,依「公共建設促參預評估機制」規定,案經預先檢視及評估採行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行性,經政策、法律、土地取得、市場及財政等面向綜合預評估結果均為可行。全台25座焚化爐中,有20座已採BOT或ROT,其中台北、嘉義市、桃園、台南均規劃或已採BOT興建焚化爐。

環保局指出,公聽會遵循促參法規定,所有舉手經主席同意發言民代、民眾及機關團體意見,均已納入會議紀錄,錄音檔內容也將列入可行性評估報告說明並回覆;會中主席已明確宣告民眾可在會中或會後提出書面意見並納入會議紀錄中,確保市民表達意見權益受保障。

環保局表示,不論是將會後所提出書面意見或將當日出席發言納入紀錄中,均屬事實記載,並無虛偽不實情形,也沒有「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登載不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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