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持續對俄羅斯出口管制 資策會科法所:參考最佳實務做法提昇法遵能力

自2022年2月24日俄羅斯侵略烏克蘭至今,國際間以各種經濟制裁措施反制俄羅斯的侵略行為,各種措施中以「出口管制」為主要國家強調的重點之一。經濟部多次公告擴大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貨品出口管制的範圍,且各國也持續公告對俄羅斯新的制裁措施,其中影響較為重大的措施包括對特定實體的制裁。產業應積極關注相關措施,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資策會科法所副法律研究員陳奕夫觀察,對於管制輸往俄羅斯的貨品,從2022年戰爭初期,國際間主要關注無人機以及工具機的出口情形;至2023年中,因從烏克蘭境內戰場的武器殘骸中,發現可用於製造武器的電子元件,美國、歐盟、英國及日本因此訂定《共同高度優先清單》(List of Common High Priority Items)以國際商品統一分類代碼(HS Code)管制特定電子元件出口,至今已列管至少50項貨品的出口,且加強監測各國貨品進出口情形。

針對規避出口管制的情況,美國財政部與國務院於2024年5月1日公告制裁第三國(俄羅斯以外地區)支援俄羅斯軍事產業的供應鏈,將300個實體列入制裁名單,實體分別源自亞塞拜然、比利時、中國、斯洛伐克、土耳其以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從此次公告可發現,美國對於協助採購生化武器、採購無人機,或如中國及香港供應軍事技術與服務的情況,有詳細的掌握。

產業面臨國際間多重且複雜的經濟制裁規範,從事出口貿易業者有必要遵循最新的管制資訊。如參考美國商務部產業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於2024年7月公告的「識別具移轉風險交易對象的產業指引」(Guidance to Industry on BIS Actions Identifying Transaction Parties of Diversion Risk),瞭解國際最佳實務做法,檢視《共同高度優先清單》貨品交易的出口人、再出口人以及受讓;或可參考「貿易誠信計畫」(Trade Integrity Project)的線上資源,篩選交易對象,識別可能的危險交易。

俄烏戰爭開打至今已逾兩年半,陳奕夫認為產業除應積極關注我國及國際間出口管制的更新外,更建議企業應不斷精進內部法遵制度以及專責人員法遵能力。透過了解國際間最佳實務做法,應能有效避免經濟制裁的法律風險,維持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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