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順欠薪員工提告 議員籲中市府撥補助款時優先給薪

台中公車業者捷順交通公司,前年底停駛積欠員工薪資,經員工提告追討,已有56人勝訴;有民代要求中市交通局應研擬辦法,在撥付補貼款時約束業者優先給付薪資,避免提告曠日費時。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張芬郁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民國112年底捷順交通公司營運困難,積欠台中36名員工(23名駕駛、13名從業人員)薪資及資遣費逾新台幣700萬元,同集團在雲林、嘉義、桃園等縣市的客運公司,也積欠43名員工薪資。

張芬郁說,她聯繫台中市勞工局設立單一窗口協助,去年3月由法律扶助基金會以專案方式,替全台共75名(另4人自行提告)符合資格員工提告,希望取得薪資債權證明文件後,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工資墊償基金」申請薪資墊償。

其中,台中36件告訴案先後進入訴訟程序,已有12人在去年11月底,收到工資墊償款項,其他縣市也有21人收到墊償款項,其他獲勝訴的23人向勞保局申辦墊償中,另有23人訴訟尚進行中。

張芬郁提到,啟動勞動訴訟申請工資墊償,時間冗長且耗費社會成本,但中市交通局毫無作為,去年捷順公司停業爆發積欠薪資時,交通局仍撥款1109萬餘元給業者,她要求交通局朝研擬修改契約,明訂在撥付公車補貼款同時,優先用於駕駛薪資。

中市府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法院去年已有聲請扣押捷順交通公司補助款,交通局於第一時間即暫緩撥付免費乘車及虧損補貼款予業者,維護駕駛員相關權利。

市府表示,為持續要求客運業者優先保障駕駛員應得薪資,交通局已於去年客運業者會議上,多次要求業者應將相關補助款優先給付駕駛薪資,並持續提升駕駛員勞動環境;至於補助款優先給付予駕駛員是否明訂契約中,交通局已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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