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菸防法管電子煙 國教盟:網購罰則不如食安法
衛生福利部近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國教行動聯盟肯定草案有一定進步,但在對網購平台的監管及罰則上,仍不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業者還是能輕鬆規避查緝。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4日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草案,以利有效杜絕違法物品廣告、販賣、流通、使用,強化網際網路違法行為管制,賦予網際網路相關業者義務及責任。
長期關注校園毒品議題的國教盟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草案在強化網路管理與平台監管責任上有一定進步,例如強制網路平台須在24小時內下架違規菸品廣告,違者可罰最高新台幣200萬元,但仍存在漏洞。
國教盟指出,相較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強制平台主動移除違規廣告,並逐日累計罰款,「菸害防制法」草案仍允許業者「限期改善」,較缺乏震懾力。
國教盟提出修法方向,建議電子煙採「違規即罰」,不給予改善期;提高罰款標準,逐日累計罰款,讓業者無法賺黑心財;建立電子煙黑名單追蹤系統,防止換帳號繼續銷售。
國教盟強調,喪屍煙彈(依托咪酯)吸食人數逐年增加,這類新型毒品容易偽裝,且無色無味難以察覺。政府不能抱持修法已經夠嚴的態度,無視電子煙已成為青少年染毒的主流管道。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4日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草案,以利有效杜絕違法物品廣告、販賣、流通、使用,強化網際網路違法行為管制,賦予網際網路相關業者義務及責任。
長期關注校園毒品議題的國教盟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草案在強化網路管理與平台監管責任上有一定進步,例如強制網路平台須在24小時內下架違規菸品廣告,違者可罰最高新台幣200萬元,但仍存在漏洞。
國教盟指出,相較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強制平台主動移除違規廣告,並逐日累計罰款,「菸害防制法」草案仍允許業者「限期改善」,較缺乏震懾力。
國教盟提出修法方向,建議電子煙採「違規即罰」,不給予改善期;提高罰款標準,逐日累計罰款,讓業者無法賺黑心財;建立電子煙黑名單追蹤系統,防止換帳號繼續銷售。
國教盟強調,喪屍煙彈(依托咪酯)吸食人數逐年增加,這類新型毒品容易偽裝,且無色無味難以察覺。政府不能抱持修法已經夠嚴的態度,無視電子煙已成為青少年染毒的主流管道。
- 記者: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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