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管理 高市交通局推合法停車場標章辨識
為加強停車場管理,高雄市交通局今天表示,將針對合法登記在案的民營停車場,推動「合法停車場標章」制度,要求業者於停車場出入口明顯處張貼標章,以供民眾辨識。
高雄市交通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高雄市已合法設置的民營公共路外停車場達1193場,交通局除每年例行性查核定型化契約外,也會不定期派員抽查。
交通局指出,針對雖登記在案但違反設置計畫的停車場以及無證營業的停車場,將持續加強稽查,透過例行查核、不定期抽查及民眾檢舉機制,積極查處違規業者。
交通局表示,透過加強稽查,希望確保停車場業者遵守相關規定,包括營業時間、收費標準、意外責任險、票卡遺失費用計算方式、工本費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等。
交通局指出,若經查證違規屬實,將依停車場法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及列管,並要求違規業者限期改善,無證營業者須依法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或停止營業。
交通局強調,將持續督導合法停車場業者張貼合法停車場標章,並強化違規業者查處,確保市民能安心停車,使用合法、安全的停車服務。
高雄市交通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高雄市已合法設置的民營公共路外停車場達1193場,交通局除每年例行性查核定型化契約外,也會不定期派員抽查。
交通局指出,針對雖登記在案但違反設置計畫的停車場以及無證營業的停車場,將持續加強稽查,透過例行查核、不定期抽查及民眾檢舉機制,積極查處違規業者。
交通局表示,透過加強稽查,希望確保停車場業者遵守相關規定,包括營業時間、收費標準、意外責任險、票卡遺失費用計算方式、工本費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等。
交通局指出,若經查證違規屬實,將依停車場法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及列管,並要求違規業者限期改善,無證營業者須依法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或停止營業。
交通局強調,將持續督導合法停車場業者張貼合法停車場標章,並強化違規業者查處,確保市民能安心停車,使用合法、安全的停車服務。
- 記者: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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