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金門戰地政務55至64歲114年端節慰助新變革 受理申請

即日金門戰地政務55至64歲114年端節慰助新變革 受理申請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114年端節慰助發放作業,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止,在全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凡符合資格且首次申請者,備齊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以親自辦理、委託他人(須填具委託書)辦理,或雙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等方式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權益;逾期未申請者,補申請時間為114年3月10日至114年5月9日。



民政處說明,本節次符合的年齡資格係民國49年6月1日以後出生及民國59年5月31日以前出生,並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且「戰地政務終止前(民國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10年、年滿16歲者」,前已經申領者,在領本慰助期間曾遷出本縣戶籍又再遷入金門,則須再次申請;符合資格者,每人可領取2張慰助酒品提貨券。



另因不少民眾反映慰助酒品發放日與家戶配售酒過於接近影響酒品收購價格,金門縣府決議從114端節起,慰助酒品發放時間將較家戶配售酒提早一個月以上,第1階段申請截止日也調整至3月7日止,縣府提醒符合資格民眾即早申請。




此外,為提供更貼近民眾的社會福利服務,114年端節慰助品提貨券每張都提供民眾2選1套裝方案,民眾可持提貨券至金門酒廠寧山庫換領感恩釀(A方案),或至金酒公司金門尚義機場門市、經武門市、金寧廠門市、金城廠門市換領新台幣6,000元等值酒品,但提貨券不得換現、不得找零(B方案);新方案保障民眾原有福利不縮水,又能有多元選擇。



民政處提醒,114年端節慰助酒品發放採二階段方式辦理:


1、第一階段:114年3月28、29日至村里領提貨券,代領部份,比照配售酒規定辦理,各村里長亦可決定是否需填寫切結書。


2、第二階段:補申請者(含逾期未領券者)請於114年5月21至23日至戶籍地鄉鎮公所領提貨券,端節慰助品換領期限至7月10日止,請鄉親留意提領時間。(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禁止酒駕)(未成年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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