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縣市」10月發3000元振興券!領券資格、怎麼領看這

花蓮縣政府為了振興強震後的經濟,編列了10億元預算,計劃向縣民發放每人3000元的振興券。這項措施旨在刺激當地消費,為受到地震和凱米颱風重創的花蓮帶來經濟動力。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0403地震後,加上持續的餘震和颱風影響,花蓮縣整體產業遭受了巨大衝擊。對外道路多次中斷,嚴重影響了遊客前往花蓮旅遊的意願。因此,縣府提出了這項振興券方案,希望能夠在短期內刺激當地經濟。



關於振興券的發放對象和使用規定:



1. 領券資格:今年4月3日前設籍花蓮縣的民眾。
2. 使用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逾期無效。
3. 振興券內容:每份共9張,包括4張500元和5張200元,總面額3000元。
4. 使用方式:振興券等同現金,可在花蓮縣內指定商家使用。
5. 店家核銷期限:2025年1月31日。



考慮到短期內發放作業的龐大工作量,縣府決定採用投票所的方式進行身分認定和發放。這種方式將有助於確保發放過程的有序進行和效率。



花蓮縣政府呼籲民眾密切關注官方發布的消息,以獲取最新和最準確的振興券發放信息。同時,也提醒大家在使用振興券時,注意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為振興花蓮經濟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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